关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实行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07-0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部署要求,落实建筑垃圾转移全流程闭环管控要求,我厅编制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实行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联合7个相关厅局印发,现将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作出系列部署,要求健全治理体系,落实全过程管理制度,有效遏制偷排乱倒行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将建筑垃圾治理列为重要督察内容,目前已通报9省市违规处置典型案例。2025年,国办转发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行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实现闭环管控与可追溯。我区十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同步提出在全区推行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管理。
当前我区建筑垃圾产生量大,但多数城市监管方式单一、信息化滞后,偷排乱倒屡禁不止,纸质联单管理未达预期,违法违规行为精准查处难度大,亟需通过电子联单构建全链条数字化监管体系。
二、编制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参考其他省份成熟经验制定。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二)国家政策文件。《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全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全国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三)自治区政策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广西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
(四)地方经验借鉴。参考浙江省、广东省等已出台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省份的相关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优化制度设计。
三、编制过程
我厅2026年1月启动编制工作,1-2月向厅内相关处室、自治区相关厅局、各设区市建筑垃圾治理主管部门及社会征求意见。3-4月,《通知》通过厅内部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4月22日,经厅务会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管理原则。确立“谁排放谁负责、就地就近利用、市域统筹协调”原则,依托“广西建筑垃圾一码通”小程序实施电子联单管理。
第二部分:管理内容。以“一车一码”为核心,明确排放、运输、处置利用三类主体责任,覆盖跨区域转移、非交通工具转移等特殊场景,形成“发起—核对—处置—追溯”闭环机制。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与数据共享机制,严格责任追究,鼓励社会举报,营造监督氛围。
第四部分:其他。明确有关定义,确定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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