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规范门式钢管脚手架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中使用的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拆除及管理。
1.3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选材、荷载计算及构造措施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及《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 231的相关规定。
2 材料与构件要求
2.1 门架及其配件的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的要求,严禁使用变形、锈蚀或存在裂纹的构件。
2.2 钢管宜采用φ42×2.5mm及以上规格,材质不得低于Q235级,扣件拧紧力矩应达到40-65N·m。
2.3 脚手板应采用钢制或符合防火要求的木质材料,厚度不小于50mm,两端需可靠固定。
3 搭设与拆除
3.1基础处理:脚手架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15,并设置扫地杆和排水措施。
3.2搭设流程:定位放线→铺设垫板→安装底座→逐层搭设门架→安装剪刀撑→铺设脚手板→安装防护栏杆。
3.3构造要求:
步距不宜超过1.8m,跨距不大于1.5m;连墙件应按两步三跨设置,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剪刀撑与地面夹角宜为45°-60°,并延伸至架顶。3.4拆除顺序: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原则,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拆除材料应及时清运。
4 检查与验收
4.1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需进行分级验收:
基础完工后及搭设首层;每搭设完6-8m高度;遇六级大风、大雨后及停用超过一个月。4.2 验收内容包括立杆垂直度(≤1/300)、扣件拧紧程度、连墙件设置及防护措施完整性。
5 安全管理
5.1 使用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结构脚手架不超过3kN/m²,装修脚手架不超过2kN/m²。
5.2 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和连墙件。
5.3 遇雷雨、大雾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冬季施工需清除架面积雪冰层。
6 应急措施
6.1 制定脚手架坍塌、高空坠落等专项应急预案,现场配备急救设备。
6.2 发现架体异常变形时应立即撤离人员,并采取加固或拆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