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我厅决定自2026年5月1日起,凡注册地在广西区内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使用电子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我厅不再制发纸质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原纸质证书自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实施范围
由我厅核发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自2026年5月1日起实行电子证书,同时停发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自行作废。
二、电子证书样式
电子证书以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载体,证书规格为A4幅纸(竖版,具体样式详见附件1)。
电子证书承载信息包含个人相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书编号、聘用单位、注册有效日、验证二维码、发证机关电子签章。
三、电子证书的获取及使用
(一)电子证书的获取
申请人通过我厅官网查询公告,登录“桂建云”平台(https://gxjzsc.gxcic.cn/),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系统后,依次进入【办事大厅】→【资质办理】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栏目,即可查看并下载电子证书。
(二)电子证书的验证
电子证书相关信息可通过查询“桂建云”网站或扫描电子证书右上方二维码进行验证。
- 官方网站验证:使用电子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可自行登录“桂建云”平台(https://gxjzsc.gxcic.cn/),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系统后,依次进入【办事大厅】→【资质办理】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栏目进行查询验证。
2. 二维码验证:扫描电子证书右上方的二维码,即可查看二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详细信息。
(三)电子证书的动态管理
1. 推行电子证书后,我厅不再办理“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遗失补办”业务。
2. 持证人员在发生二级注册结构师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被注销、暂扣或吊销的情况时,将无法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3. 电子证书信息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员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确保网上公示信息及时更新,避免影响使用。
4. 电子证书相关信息以我厅官网公告信息为准,自行制作打印的电子证书与网上公告信息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无效。聘用企业与持证人员应妥善保管电子证书,防范其他单位或个人冒领、冒用、篡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电子证书样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