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示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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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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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开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通知》(桂环督办函〔2026〕15号)要求,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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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 |
2025年履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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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市、县、镇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指导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镇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会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与整治。 |
1.指导监督市、县、镇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25年以来,我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力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研究部署、自治区分管领导致信督促,提示污水垃圾治理风险,加快完成整改。多次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意见整改推进会议、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会议或约谈会,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印发系列指导性文件,开展专项行动,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探索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试点改革,综合施策补齐污水治理短板,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开展技术指导帮扶。 组织专家团队多次赴14个城市开展调研指导和技术帮扶,及时指导各市解决堵点难点,完善整治措施。截至2025年底,全区累计建成市、县污水处理厂136座、镇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722座,处理规模分别达701.7万吨/日、83.39万吨/日;完成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782公里,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1.29%。全区设区市、县级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均达到100%,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 2.指导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为深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重点围绕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利用等关键环节,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相关工作进展如下:一是设施能力持续增强,治理结构显著优化。全区设区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已实现全覆盖。累计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6座,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3.59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3.206万吨/日,焚烧占比达89.30%,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全年新增焚烧处理能力800吨/日,“埋转烧”转型稳步推进。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6.85%,回收利用率达36.67%。二是专项排查深入开展,风险管控扎实推进。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涉重金属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排查填埋场74座,共发现问题129个。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14个,整改率达88.37%。其余问题正按计划推进,预计2026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三是项目谋划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积极争取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资金支持,指导各地谋划生活垃圾治理项目139个,总投资约49.49亿元,持续巩固和提升治理效能,为逐步实现“全焚烧、零填埋”目标奠定基础。 3.推进城市建筑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置。城市建筑垃圾方面,一是印发十六部门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出台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文件40余份,持续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二是深入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联合多部门建立自治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强化全过程管控,纵深推进非法倾倒治理,2025年,全区整治非法倾倒点位2565个,清理存量建筑垃圾81.95万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260次,查处建筑垃圾违法案件2630起。三是稳步提升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印发全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年,推动全区新增11个设区市、41个县(市)印发本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新建成25座消纳场、17座资源化利用设施,新增处理能力分别达到1332万吨、895万吨/年。四是持续提升建筑垃圾数智化监管水平,通过卫星遥感技术与人工智能识别有机结合,大幅提升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点位排查效率与准确度,推行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管理试点,南宁、柳州、桂林、防城港、贺州等5个设区市已实现电子联单实际应用,构建起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全流程闭环管控体系。厨余垃圾方面,全区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为3290吨/日,分类收运能力达2.66万吨/日,城市建成区日均清运量约1.31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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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作。 |
一是组织召开强化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污水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系统解读污泥处理处置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标准,规范污泥处理处置和污水资源化利用管理。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县城)污泥处置数据统计及监管工作的通知》,创新实行污泥电子五联单制度,强化污泥全过程管控。2025年全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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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执法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监督。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地方政府已确定由地方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工作。 |
1.指导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监督。一是召开全区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推进会。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相关会议精神,通报全区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研究部署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二是部署开展整治“城市管理执法不规范”专项行动。通过专题会议部署、实地走访、线上调度等形式,聚焦执法不文明、执法不严、执法乱作为及其他执法不规范问题深入开展排查整治,2025年全区累计排查发现2800个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有效督促各地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三是修订城市管理相关条例。协同自治区司法厅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优化10项处罚事项,有效防止与上位法发生冲突,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四是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2025年12月举办第四届全区城市管理执法技能竞赛,通过以赛代练激发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比学赶超的热情。2025年累计举办2期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行业内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2.扎实做好房屋市政项目施工噪声污染和扬尘污染管控。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和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推动房屋市政项目扬尘治理与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深度融合,从源头上筑牢扬尘污染管控防线;印发《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各地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噪声治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切实强化住建领域噪声污染管控。二是推进智慧管控。加快推进具备噪声和扬尘监测功能的“智慧工地”建设,2025年累计建成896个,实现施工现场扬尘、噪声实时监测,织密扬尘噪声管控“防护网”。三是强化监督指导。2025年组织2次全区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精准指导施工单位提升扬尘和噪声管控水平。四是聚焦民生关切。持续落实《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已整治隔音类房屋质量问题146项,有效提升住宅工程隔音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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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
1.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降碳。全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推进既有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联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面积131.5万平方米。 2.扎实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指导各地实施节水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改造,2025年完成供水管网建设改造525.19公里。加强计划用水管理,配合自治区水利厅编制完成《广西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全面提升广西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指导南宁市推进国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建设,相关经验做法获住房城乡建设部推广。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扎实推进《节约用水条例》宣贯和配套制度建设,指导各设区市开展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节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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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园林绿地的建设与管理。 |
指导全区各市、县积极构建均衡共享、级配合理、特色鲜明的公园体系,丰富和完善城市公园功能。指导全区新增“口袋公园”75个,新建城市绿道54.35公里。积极探索“公园+”新模式,实现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117.36公顷。南宁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儿童友好口袋公园建设、贺州市“国球进公园”的有关做法获住房城乡建设部作为经验在全国推广。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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