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03-28
2024年,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的关心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广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持续发力,高质高效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以下简称农村危房改造),强化农房安全动态监测,不断提升全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水平。2024年度广西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894户,全部提前竣工,中央补助资金拨付率100%。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中央累计下达广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146万元。其中,2023年11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47号),下达广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223万元。2024年4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48号),下达广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923万元。主要目标为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其基本住房安全。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住房保障动态监测,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确保住房安全应保尽保;科学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因地制宜推广各类适宜农房技术方法和住房保障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
(二)地方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广西各级累计安排地方财政资金合计3121.63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2400万元,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资金721.63万元。主要目标为支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894户,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对标中央下达的绩效目标,广西制定了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与中央下达的一致。具体指标项目包括: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户数、7度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抗震不达标农房改造数、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对象准确率、农房设计、改造后发起验收申请30日内补助资金发放率、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竣工率、制定和实施分类分级补助标准、科学选择改造方式减轻农户负担、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后房屋抗震能力、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力度,向地震高风险地区抗震改造需求集中的县(市、区)倾斜、完善农房功能、推广应用实用性抗震改造技术、实施改造后房屋后续使用年限、实施改造农户满意度等。于2023年12月5日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3〕36号),将第一批中央资金9223万元和绩效目标全部分解下达到有关任务县(市、区);结合各地2024年5月申报任务4894户,制定资金分配方案,2024年7月23日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4〕16号),将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923万元及目标全部分解下达至有关任务县(市、区);2024年8月13日,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4〕17号),将自治区本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400万元及目标分解下达至有关任务县(市、区)。自治区及时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各地,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工作,确保年度全区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4年度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全年总投入资金为16267.6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146万元,分两次下达:第一批补助资金9223万元于2023年12月下达,第二批补助资金3923万元于2024年7月下达。截至2024年12月9日,中央补助资金拨付率达到100%。自治区本级投入补助资金2400万元,于2024年8月13日一次性下达,2024年12月底全部支付完毕,补助资金拨付率达到100%。全区各市、县(市、区)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共721.63万元,2024年12月底全部支付完毕,执行率为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资金分配。2024年,广西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64号)、财政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以及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实施细则》(桂财农〔2024〕8号)有关规定,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⒈ 分配科学性方面。中央资金按照财农〔2024〕1号文件中“当年分解下达给重点帮扶县的县均投入规模不低于其他县的县均投入规模”的规定,结合各地申报任务,测算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其他县的中央资金户均补助标准;自治区资金按照桂财农〔2024〕8号文件中“当年分配到重点帮扶县的县均投入规模不低于其他县的县均投入规模”的要求,安排户均补助0.49万元。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共同编制资金分配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将中央和自治区资金分解下达各地。其中,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户均补助3.21万元,其他县户均补助3.17万元。各地可以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实施差异化补助。
⒉ 资金下达及时性方面。2023年11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47号),下达广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223万元;2023年12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3〕36号),将第一批中央资金9223万元全部分解下达到有关任务县(市、区)。2024年4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48号),下达广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923万元;2024年7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4〕16号),将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923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有关任务县(市、区)。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3923万元分解下达晚于规定时限60天。
⒊ 拨付合规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一卡通”渠道进行拨付,由财政部门下达补贴资金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乡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要求和委托代发协议,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委托代发金融机构,再由代发金融机构拨付至农户。由乡镇、村委会组织代建或采取统建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没有通过现金形式拨付情况,确保资金拨付合规。
⒋ 使用规范性方面。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各县(市、区)、乡镇在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通过“一卡(折)通”形式直接拨付给农户,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无超标准支出情况。
⒌ 执行准确性方面。各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认定农户身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鉴定危房,经农户申请、村委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等程序,精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施工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竣工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资金执行准确。
⒍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方面。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共同制定绩效目标,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通过开展每月定期调度、下沉式督导、实地调研等方式对绩效运行情况进行监控,认真组织各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截至2024年12月底,中央和地方各级补助资金拨付率达100%,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良好。
⒎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方面。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64号)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扶贫资金监管责任。为减轻农户自筹建房压力,自治区、各设区市及县(市、区)根据工作需求、财力情况,投入资金3121.63万元支持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2400万元,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资金721.63万元。2024年8月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加强各地资金拨付情况调度,重点对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解到县、乡镇、户情况进行核查,各地财政部门资金拨付及时,支出责任履行情况良好。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4年,国家下达广西目标为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其基本住房安全。截至2024年10月20日,广西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894户,累计完成投资16267.63万元,执行率为100%,实现应改尽改工作目标,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资金拨付率排名全国第1位,有关成效多次获《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⒈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1“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2024年广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户数为4502户,实际完成改造户数为4502户,完成率为100%。
目标2“支持7度以上抗震设防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农村抗震改造”完成情况:2024年广西7度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申请农房抗震改造户数为392户,实际完成改造户数为392户,完成率为100%,符合条件全部给予政策支持。
2024年度我区4894户农村危房改造(含抗震改造)任务于2024年10月20日全部提前竣工,且在竣工入住新房前,通过租借住等方式保障群众住房安全;中央补助资金拨付率于2024年12月9日达到100%,极大减轻了农户自筹建房资金负担,有力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2024年12月,广西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书面经验交流。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3“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100%”完成情况:实行农房建设全过程监管,认真落实农房管控要求,关键工序落实人员到场指导,严格落实农房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批后放线、基槽验收、竣工验收“四到场”和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建房名单、审批结果“四公开制度”,已竣工的改造住房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要求由县级组织逐户验收,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达100%。
目标4“对象准确率=100%”完成情况:加强信息共享,由县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户身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鉴定危房等级,每月相关部门间定期比对身份认定信息和危房数据,实现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精准认定。组织各地将全区申报纳入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的4894户农户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实现危房改造对象精准到户。
目标5“农房有基本设计或采用标准图集”完成情况:对确定改造的农房,指导农户从推荐的图集中选用标准设计户型或委托专业设计人员设计建房方案;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牵头承担施工,按照《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图集》《广西农村危房加固技术参考图册》《广西农房风貌设计指引》进行建设。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6“改造后发起验收申请30日内补助资金发放率≥95%”完成情况: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或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资金,所有资金均在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后30日内足额拨付,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各级补助资金已于2024年12月底前足额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目标7“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竣工率≥90%”完成情况:加强工程进度调度,2024年12月底前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含抗震改造)开工率和竣工率均达100%,提前完成开工、竣工任务。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8“制定和实施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完成情况:各地实施差异化补助,依据不同地区、危房等级、改造方式和补助对象等情况进行分类分级补助,有效防止因建房过多增加经济负担。
目标9“科学选择改造方式减轻农户负担”完成情况:印发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鼓励C级危房采取修缮加固方式进行改造,D级危房拆除重建,切实减轻农户的经济负担。
⒉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10“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后房屋抗震能力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完成情况:实施改造后农房由县级组织逐户验收,2024年全区改造后房屋均达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目标11“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力度,向地震高风险地区抗震改造需求集中的县区倾斜”完成情况: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宣传引导,将符合条件农房纳入改造范围,2024年实施抗震改造392户,是2023年的3.7倍。
目标12“完善农房功能”完成情况:结合农户改厕改厨,实现人畜分离、有卫生厕所和清洁厨房设施,改善农户生活、生产环境,完善农房功能。
目标13“推广应用实用性抗震改造技术”完成情况:印发2024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因地制宜使用绿色建材,通过加强梁柱节点、增大构件截面尺寸等推广应用实用性抗震改造技术,提升农房质量安全品质,2024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有1153户使用了绿色建材,占比约23.6%。
(2)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14“实施改造后房屋后续使用年限,拆除重建的≥30年,维修加固的≥15年”完成情况:2024年度广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后的4894户农房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可保持“拆除重建的≥30年,维修加固的≥15年”的安全期限,完成率为100%。
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15“实施改造农户满意度≥90%”完成情况: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改善了群众的居住条件,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级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逐户验收工作,同时入户询问农户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是否满意。经统计,群众满意度达99%。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24年10月全部完成,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况。下一步,广西将认真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动态巡查等重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住房保障水平。一是高质高效完成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应保尽保”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纳入政策支持范围,鼓励设计下乡,实施建房全过程管理,推广使用绿色低碳、高抗震性能技术,提高农房建设品质。二是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民政、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信息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农房安全动态监测,确保危房不住人。三是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育管理。征集遴选全区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规范有序开展等级认定工作。积极组织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基地,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支“乡村建设带头工匠”组建的施工班组、合伙制企业等工匠队伍,为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4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已向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组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已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广西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布。下一步还将本次自评结果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广西将通过本次绩效自评,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以本次绩效自评情况为标准,监督后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涉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方面问题。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刘威,18978828000;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陈良,13878130758。
附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 政 厅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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