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审查会现场
10月30日至31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北海市召开北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审查会,审议通过了《北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总工程师杨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谢日万出席会议并讲话,北海市副市长李继昭出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总工程师杨栋在会上讲话
会议指出,北海市历史悠久,历史遗存丰富,近代城市建设特色突出,于2010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目前北海有6片历史文化街区,1个历史文化名镇,1个历史文化名村,11个传统村落,90处历史建筑,136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
会议强调,北海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力协作,在城乡建设中始终坚持保护优先,切实加强北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各项工作。北海市要进一步加大各类城乡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力度,充实和完善北海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要发挥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优势,系统谋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建成更多的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同时强化部门联动,不断健全北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制。
审查会上,专家组成员和各单位代表听取了《北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保护规划编制提出意见建议。专家组审议认为,规划编制重视对北海历史文化价值挖掘和特色提炼,内容全面,总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原则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组在合浦县历史城区踏勘
会前,专家组和自治区有关厅局代表先后到北海市南康镇历史文化街区、合浦县历史城区、阜民路历史文化街区、高德三街历史文化街区、珠海路—沙脊街—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及北海市历史城区等地实地踏勘。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商务厅、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代表,以及北海市有关单位和部门代表,规划编制单位代表参加会议。(胡田田/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