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完成协议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1329套,面积15.5万平米,收购工作取得新突破。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是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今年6月份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督促指导各市县按照“以需定购”的原则,积极开展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各地对107个项目开展了收购洽谈工作。目前,全区已形成第一批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计划(3919套房源),其中,贺州市已完成1301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收购签约授信工作,是广西首个实现收购计划落地的城市;百色市采取“收购—配售”并行方式完成28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收购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指导桂林、玉林、百色、贺州等4市加快推进第一批收购计划全部落地,并做好配租或配售工作;同时加大力度推动其他城市开展房源筹措和收购洽谈工作,尽快形成我区第二批收购计划,力争今年收购5000套以上。此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将加快出台收购工作奖补方案,对各地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给予奖补。(余宴、苏委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