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资格文件
分立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需体现变更后股权结构)原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分立核准通知书)2.人员证明文件
注册建造师/工程师执业证书及身份证(需与分立后企业社保一致)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及业绩证明(需满足2014版资质标准)全体技术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纳明细(需加盖社保局公章)3.分立专项材料
企业分立协议(需公证处公证,明确资质分割方案)债权债务处置声明(附债权人确认函)原企业项目档案移交清单(含未完结项目处置方案)4.共性补充材料
资质延续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企业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备案证明)二、地区差异化要求
北京市:需额外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文件(如有)及分立前3年完税证明辽宁省:水利水电资质分立需提供设备发票原件核验西藏自治区:需同步提交藏汉双语版分立公告(刊登于省级报刊)三、附件模板
附件1:资质分立延期诚信承诺书
致[住建主管部门名称]:
我公司(分立后企业名称)承诺:
1. 本次资质分立所涉人员、资产均真实有效,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
2. 承诺在202X年XX月XX日前不进行二次股权变更及跨省注册地迁移;
3. 如存在虚假材料,自愿接受资质撤销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企业公章)
日期:_________
附件2:资质延续申请表(关键字段示例)
| 字段名称 | 填写要求 |
||--|
| 原资质证书编号 | 需与分立前系统记录完全一致 |
| 延续资质类别 | 注明"分立后资质"字样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需提供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 |
四、办理流程示意图
graph TD
A[完成工商分立登记] -->B[30日内提交资质分立申请]
B -->C{材料初审}
C -->|通过| D[住建部门现场核查]
C -->|退回| E[5个工作日内补正]
D -->F[公示14个工作日]
F -->G[领取新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