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承接的工程规模范围
1.铁矿采选工程
可承担年产量120万吨以下的铁矿开采与选矿工程。
2.有色矿山工程
有色砂矿:年产量120万吨以下的采选工程;有色脉矿:年产量70万吨以下的采选工程。3.煤矿工程
矿井工程:15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矿井工程(排除高瓦斯、水文地质复杂或立井深度超600米的项目);洗煤工程:360万吨/年以下的洗煤厂建设。4.其他矿产工程
磷矿、硫铁矿:70万吨/年以下;矿:36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24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80万吨/年以下。二、具体工程类型覆盖
1.井巷工程
可施工深度1000米以内的立井、斜井,以及长度10000米以内的巷道工程(含开拓、掘进与支护)。
2.地面建筑工程
承担矿区4万平方米以下的工业厂房、办公楼、宿舍等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3.露天矿山工程
年采剥总量500万吨以下的露天矿剥离与开采工程,含配套道路、边坡维护等。
4.尾矿库与环保工程
负责尾矿库的初期坝、堆积坝及排水系统建设,需符合环保标准。
三、应用限制
1.禁止承接项目
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如冻结法凿井);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煤矿矿井;立井深度超600米的矿井工程。2.合规要求
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等专项资质,并遵守《矿山安全法》及环保法规。
四、资质能力支撑条件
1.企业资产:净资产需达4000万元以上。
2.人员配置:
矿山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或一级建造师资格,且主持过2项符合二级标准的工程业绩。根据上面所说,矿山二级资质适用于中型及以下规模的常规矿山项目,但需严格匹配工程类型与规模限制,并确保配套资质与安全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