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自动延期政策
1.自治区级资质
由自治区住建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不含住建部试点下放权限资质),有效期在2025年6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南宁市核发的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施工劳务等资质,有效期在2025年6月30日前届满的,同样自动延期至该日期。
2.检测机构资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自动延续至2025年6月30日,企业需通过“桂建云”平台下载更新证书。
二、延续办理要求
1.申请时限
资质有效期于2025年6月30日届满的企业,需在有效期届满前通过“桂建云”平台提交延续申请(路径:资质办理→行政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新增资质事项→申请类别→延续),逾期不予受理,资质自动失效。南宁市要求提前6个月申请(如2025年7月15日到期,需在2025年1月15日起申请)。桂林市施工劳务资质需在到期前3个月内申请。2.延续标准
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等需满足一级资质标准。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二级标准,注册人员满足最低等级标准要求。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需满足乙级标准。3.动态核查与监管
自2024年1月1日起,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动态核查注册人员等指标,不达标企业将限期整改或撤回资质。
南宁市明确禁止技术负责人在多家企业重复使用,否则核查后撤回资质。
三、特殊资质说明
试点下放权限资质(如住建部审批):需按住建部规定申请延续,企业需先向自治区住建厅提交核查材料获取意见。已取消资质换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换领二级证书(有效期1年),需在到期前申请延续。造林绿化资质:有效期3年,延续政策未明确,需关注林业部门规定。四、责任与承诺
企业需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资质延续期间不得承接工程;逾期未申请或延续未通过,资质自动作废。
>操作平台:所有延续申请均通过“桂建云”平台(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