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规划设计资质注销登记的流程和条件主要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以下是综合可信要求整理的详细指南:
一、注销流程
规划设计资质注销需向颁发部门(如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提交申请,流程包括:
1.准备材料:编写注销申请书说明原因,并收集资质证书正副本、清算报告等材料。
2.提交申请:通过广西建设网网上办事大厅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及纸质材料(受理部门根据资质类型确定,如建筑业资质向建设项目科申请)。
3.审核与公示: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展经营或债权债务已清算的企业。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公告20日,期满30日内办理注销。一般注销:公告清算组信息45日,审核通过后批准。4.审批与办结:部门审核材料(承诺时限2-20工作日),通过后缴回资质证书并完成注销。
二、注销条件
基本条件:公司已决议解散、破产或被吊销执照(需提供股东会决议或法院裁定文件)。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提交清税证明及清算报告),无未结纠纷。限制情形(不适用简易注销):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股权冻结或涉及行政处罚。分支机构未注销或外资企业受特别管理措施限制。三、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包括:
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或资质注销申请报告。
2. 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 清算报告(需股东或管理部门确认)及清税证明(税务已共享则免纸质版)。
4. 解散决议文件(如股东会决议、法院破产裁定)。
5. 法律要求的批准文件(如涉及外资或特殊行业)。
四、注意事项
时限:简易注销全程约50日,一般注销需45日公告期;承诺办结时限通常为2-20工作日(具体以部门为准)。渠道:优先通过广西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理,或前往属地政务服务窗口(如桂林市创业大厦)。其他:若同时注销公司,需另行办理工商、税务注销;提交虚假材料将终止程序,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如有实操疑问,可咨询广西住建厅(0771-5595671)或属地审批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