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持有的工程资质证书(如建筑业企业资质)到期前需按规定办理延续手续,否则证书逾期将自动失效。以下是基于南宁市规定整理的具体步骤和要点:
1.确认资质范围和申请时间:
延续对象涵盖南宁市核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等。企业必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提前少于3个月或逾期后申请均不予受理(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2.准备材料和提交申请:
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的“桂建云”平台([访问链接](http://www.gxcic.net/wsbs/),进入“行政审批系统”的“企业信息→资质信息”栏目,在线提交延续申请。需上传的材料包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等,具体要求可参考系统指引或咨询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时若涉及电子证书(如施工劳务资质),系统将自动生成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3.资质审查和办理时限:
资质许可机关(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企业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包括注册资本、业绩记录等;不满足条件的不予批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延续流程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批准后,企业可下载新版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自批准日起计算)。期间,企业不得承接需该资质的工程。4.注意事项: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至批准延续之日,企业业务活动受限,请提前规划申请时间。若资质类型为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证书(如建筑智能化资质),需在届满前60日申请换证,但此政策针对特定历史证书,建议优先参考当前通用规定。南宁市推行电子证书制度,延续获批后可自行打印使用,效力等同纸质证书。如需更多操作示例或官方模板,可查阅上述扩展资源。未及时办理可能导致资质失效,影响企业投标资格。如遇特殊情况,可直接咨询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电话:0771-12345)。